職務內容 :
辦理法律諮詢及法律意見提供、民事、行政訴訟(含仲裁、申訴、調解)爭議案件處理、各類型契約審閱、新興法律問題及法律意見撰擬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性質
工作地點高雄市
工作時間原則08:00-17:00,彈性上下班1小時;詳情歡迎參考臺灣港務(股)公司歷年新進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工作待遇月薪 起薪$58,410/月,年終最高4.4個月。
應徵方式
辦理法律諮詢及法律意見提供、民事、行政訴訟(含仲裁、申訴、調解)爭議案件處理、各類型契約審閱、新興法律問題及法律意見撰擬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條件或其它說明
法律相關系所碩士畢業,或大學畢業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