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職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職務代理人
2026/03/20
職務說明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職務
需求技能
(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計至報名截止日),性別不拘。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 未具雙(多)重國籍,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
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非中國大陸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7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 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 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聯絡資訊
聯絡人:
人事室 林佳穎小姐
電話:
03-3396100#10042
信箱:
masker@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