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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職缺

新竹縣政府社會工作督導、社會工作員
2026/05/08
職務說明

聘用社工員與督導依專長分別執行直接服務或督導管理職責,工作包含個案調查、危機處理、計畫規劃與成果報告等。詳細內容請逕至官網查詢。

需求技能
本府約聘社工員、社工督導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 
(一)社工員: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 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
 2.一百零一年度起聘用新進保護性社工員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 5條第 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 5條第 3 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具備 2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3.一百零一年度前聘用之保護性社工員可放寬至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 5條第 2款適用人員;不 受上開要件限制。 

(二)社工督導: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 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並具備 4年以上社會福利服務相 關工作經歷。 
2.一百零一年度起聘用新進保護性社工督導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 之一: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 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員滿 4 年以上者。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 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員滿 2年以上者。
聯絡資訊
聯絡人:

張小姐

電話:

03-5518101分機3411

信箱:

20089858@hch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