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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職缺

苗栗縣政府過渡性教育措施輔導員
2025/10/09
職務說明

一、 工作內容:

(一)執行本縣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相關事項(辦理相關會議、個案 追蹤輔導、經費核銷、成果等)。

(二)協助辦理本縣中途輟學及中途離校業務。

(三)協助辦理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地點:

(一)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 1121 號)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

三、計薪方式:

(一)經錄取聘用人員,具心理師或社工師專業證照,具碩士以上學位月薪 47,363 元聘用;學士學位月薪 45,052 元聘用。

 (二)經錄取聘用人員,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應 考資格者,月薪以 42,742 元聘用。

(三)經錄取聘用人員,具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 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月薪以 40,432 元聘用。

四、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以郵寄或親送至民國 114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4 時截止,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日期 為憑),意者將以下書面資料備齊後,依序裝訂成冊,送至「苗 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 5 樓(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過渡性教育措施徵選」。 1.報名表 1 份,並貼照片,請務必詳細填寫(或繕打)並親自簽 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1 份。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1 份。(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面試時請攜帶正本查驗。) 4.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6.迴避任用具結書 1 份。

(二)甄選方式: 1.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2.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或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另行通知,應 徵資料不做退還。 3.甄選評分標準: (1) 書面資料(20%)。 (2) 口試(40%):工作熱忱、口語表達能力及儀態。 (3) 輔導情境模擬(40%):以青少年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模擬 晤談或網絡資源討論。(約 15 分鐘,個案類型與情境依當 天抽籤決定) 4.經複試錄取者,由本府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五、 考試相關規定:

(一)面試當天,報到階段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報到,依缺考處理。 (二)輔導情境模擬不得自行攜帶通訊器材、個人檔案、專業媒材等 資料。 (三)輔導情境模擬超過時間者,扣該項成績 5 分。

需求技能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 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條件限制之人員,並須 具備以下條件。

二、因需接受統籌調派支援縣內各學校學生輔導工作,輔導人員需 自備交通工具(駕駛汽車或機車)。

三、第三項資格 3 擇 1 具備即可: 1.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2.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 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 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3.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 (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

四、具備下列資格尤佳: 1.曾任職於公家機關(或民間團體)社會工作者或心理輔導者。 2.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客語檢定初級以上認證。

聯絡資訊
聯絡人:

陳宇杰

電話:

037-559704

信箱:

pig998817@ems.miaoli.gov.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