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一、旨揭職缺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職稱:契約駐衛警察人員。
(二)職缺名額:1名。
(三)工作內容:
1、校園安全、巡邏之勤務。
2、學校門禁管制勤務。
3、校園事件之處理。
4、車輛通行證之核(換)發。
5、校園內火災、車禍、捕蛇、拆除蜂窩等各項緊急事故之協調處理。
6、校園內大型活動(含校外單位借用場地)人員及車輛之管理。
7、校內交通秩序維護、取締違規停放之汽機車。
8、校園內緊急求救之協調處理與緊急狀況支援 (須與管區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 。
9、配合本校或其他單位之安全維護演習工作(如春安工作、萬安演習、防護團業務)。
10、臨時交辦事項。
(四)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
2、具校園安全維護或保全經驗者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4、具良好服務態度。
5、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五)工作時間:配合學校執勤需要輪班,工作時間符合勞基法規定。
(六)聘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
(七)待遇:
1、薪資依本校契約駐衛警察報酬標準表規定支給報酬(起薪28,440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八)工作地點:國立中央大學總務處。
二、應徵方式與聯絡資訊:
(一)請至AI面試報名連結:https://app.hrda.pro/s/i/q1HbDl填寫基本資料,並將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及證照等資料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後,依收到之電子郵件所提供之面試網址或面試序號於期限內完成AI面試。
(二)請於期限前將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及證照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國立中央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張組長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契約駐衛警察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請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及證照等資料至本校事務組張組長信箱chi321@cc.nc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契約駐衛警察人員-應徵者姓名」。
(四)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聯絡人:03-4227151轉57311,張組長。
(六)備註:如遞件人數眾多,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